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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颁布首部省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章(来源于中国警察网)
近日,广东省政府颁布《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职责、权利和义务、招聘、管理和监督、待遇保障、法律责任。其中明确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不得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自己名义执法等九大“禁区”。《管理办法》是规范公安机关警辅管理的首部省级政府规章,标志着广东省公安机关警辅力量管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是广东深化公安改革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据悉,《管理办法》从6月1日起施行。
正视问题:
为警辅力量规范管理“问诊把脉”
近年来,警务辅助人员已成为基层不可或缺的“警力”,但由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相对滞后,其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日趋明显。因此,推动相关立法,就成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使用的关键和难点所在。
对此,广东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把加强警务辅助力量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到任伊始,就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并专门批示要求“依托社科专门机构,认真组织课题调研,针对广东实际情况,拿出科学权威的报告,为省政府出台法规打下良好基础”。
据此,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与中山大学组成“广东省警务辅助力量优化配置和规范化管理”课题联合调研组。调研组历时一年半,赴北京、江苏、上海及省内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地开展深入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省内警务辅助力量的现状、数量需求、管理模式、工作性质和保障体制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撰写形成12万字的《广东省警务辅助力量配置和规范管理研究报告》,为《管理办法》的出台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正视问题:
为警辅力量规范管理“问诊把脉”
近年来,警务辅助人员已成为基层不可或缺的“警力”,但由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相对滞后,其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日趋明显。因此,推动相关立法,就成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使用的关键和难点所在。
对此,广东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把加强警务辅助力量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到任伊始,就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并专门批示要求“依托社科专门机构,认真组织课题调研,针对广东实际情况,拿出科学权威的报告,为省政府出台法规打下良好基础”。
据此,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与中山大学组成“广东省警务辅助力量优化配置和规范化管理”课题联合调研组。调研组历时一年半,赴北京、江苏、上海及省内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地开展深入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省内警务辅助力量的现状、数量需求、管理模式、工作性质和保障体制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撰写形成12万字的《广东省警务辅助力量配置和规范管理研究报告》,为《管理办法》的出台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