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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成立首个法官委员会(来源于北京青年报)
昨日上午,北京四中院成立北京地区首个法官委员会,针对法官可能存在违法审判等行为,法官委员会将有权提出惩戒建议。同时,四中院还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司法服务办公室,成为全国首家单独编制成立这一机构的法院。
据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成立法官委员会是进一步深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具体举措。“主要是消除传统法院内部对法官行政化管理色彩较浓的弊端,切实在法院内部管理中建立起能够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发挥法官主体作用的法官自治管理新机制,更好地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队伍建设。”
根据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法院将推动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员额制度,在人员组成上,四中院成立的法官委员会将由入额的全体法官组成;在职能上,吴在存介绍,目前,法官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在于对法官遴选、考评、惩戒提出意见、建议,此外,在改革过渡期,法官的晋升、考评、违法审判责任的查究等职能还在法院内部传统的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因此,对涉及法官的奖惩、考评等事项,法官委员会将以建议、意见等方式提出,供相关职能部门参考。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法官委员会将在维护法官权益方面发挥作用,比如,法官委员会将通过提交决议、对外发声明等形式保障法官的审判不受到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如果发生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和住所安全等行为,法官委员会将会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