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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例“学区划分案”维持原判 法官:就近非直线距离(来源于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6-03-24 09:31:59

      自家旁边660米就有一所小学,步行仅几分钟的路程,却要跑到1.29公里以外的另一所学校去就读。南京市民顾先生认为教育局对学区的划分不合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教育局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划分学区。

      3月2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全市首例“学区划分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这也就意味着,顾某的小孩将继续到距家相对较远的小学去就读。二审宣判后,主审法官介绍说,“就近入学”并非直线距离最近。

       家长不满教育局学区划分

      南京市民顾某家住南京市建邺区吉庆家园小区,10多年来该小区的小学施教区一直都被派位到距离2.5公里的南京市南湖第三小学,行走时间50分钟以上。2013,与小区仅一条马路之隔开办了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小学北校区,距离仅460,步行5分钟。

      顾某据此认为,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施教区的划分不符合“就近入学”的规定,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建邺区教育局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撤销建邺区教育局施教区划分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作出重新划分。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初,建邺区教育局委托辖区内小学对本年度入学适龄儿童数量进行调查摸底,此后先后组织召开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公众参与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同年525,建邺区教育局作出《2015年建邺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