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宣判:日本法庭完全按检方求刑裁判十分少见(来源于财经杂志)
江歌被害案中,被告人陈世峰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在日本法律中应该属于较重量刑,法庭完全按检方求刑裁判十分少见。说明日本司法机关在坚持司法也必须独立于大众媒体的前提下,在最大范围内也考虑了被害人母亲及社会的诉求。
日本东京裁判所。
撰文/王云海(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教授)
今日下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中国留学生江歌被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此案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但在事发地日本却很少有人议论,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日本法律与中国法律之间存在着众多不同。
日本“死刑”门槛极高
在日本刑法中与杀人行为有关罪名有三个。日本刑法规定故意杀害他人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他人死亡时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日本一个罪的有期徒刑的上限是20年)。另外,日本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时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对故意杀人未遂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尽管江歌已经死亡,但被告人陈世峰及其辩护人在第一审法庭中提出其所犯罪名应为“杀人未遂罪”。因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称致命伤是第一刀所致,但第一刀属于失手,还没有杀死对方的意思,当害怕高额医疗费而开始要杀死对方后,实际对方已经死去,之后刺杀的十几刀都是针对已经死亡的人员,不可能再引起死亡。
此辩护方法利用了刑法理论中一个叫做“认识错误”的概念,即行为人认识错误,主观上以为在杀人,但客观上此时人已经死亡,这时只构成 “杀人未遂”。本案中江歌明显是被被告人杀死,不可能成为“未遂”,进行此辩护的目的在于让法院最终判处“故意伤害致死罪”,避开包括死刑在内的更严厉的刑罚,但最终还是被法院判处为“故意杀人罪”。
日本法律中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或罪名一共有18个,除引诱外部敌对势力破坏国家罪外,大部分都是诸如故意杀人罪、抢劫杀人罪等引起被害人死亡的条文或罪名。日本司法实践中对死刑的适用极为慎重,每年死刑判决一般在10件左右,死刑执行数也很少,一般1年平均2到3人。
关于适用死刑的标准,日本最高法院曾在1983年对上诉人“永山”作出的判决中作出描述,统称“永山标准”(该犯人已被执行死刑)。
首先判断是否适用死刑的依据为9项目12要素。即:犯罪行为的罪质、动机、样态(杀害方法的执着性和残忍性、结果的严重性例如杀害的人数、被害者家属的被害心情、社会影响、犯人的年龄、前科、犯罪行为后的状况)。
其次,在对这些要素进行审查后发现罪责确实重大,无论从罪行均衡的角度还是从一般预防的角度看,都不得不认为必须判处极刑(死刑)时只得判处死刑。
“永山标准”意味着原则不判处死刑,例外情况再判处死刑。在此标准公布前后,对于故意杀人案件,日本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被害人不到3人以上时一般不判处死刑,近年有所变化,被害人是2人甚至1人时也偶尔判处死刑,但必须有其他重大特别恶劣情节。日本慎用死刑的理由既有追随废除死刑的国际潮流,也有自身慎用死刑的传统,认为死刑主要是针对本国国民,对自己同胞需少用慎用。
“江歌被害案”发生后,被害者母亲提出判处死刑的期望,中国网民等也呼声极高,但检方求刑时只求判处20年徒刑,这并非意味着轻判,检方在求刑时指出类似案件在日本法院的量刑多数都在11年到18年之间,本案应该属于较重的量刑。应该说日本司法机关在坚持司法也必须独立于大众媒体的前提下,在最大范围内也考虑了被害人母亲及社会的诉求。
犯罪被害人及家属不得自行起诉或上诉
在日本是否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及是否上诉(中国法中称“抗诉”)、怎样上诉,完全由作为公诉人的检察机关独立自行决定,包括犯罪被害人等其他人员都不得自行起诉或上诉,此制度被称为“检察起诉独占主义”。与此相对应,还有一个“起诉便宜主义”(日语中“便宜”即中文“方便”之意),是说即使某人某种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已经构成犯罪,达到起诉的法律要件,但现实中到底是否起诉仍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检察机关基于自己的判断决定起诉或不起诉,不必依法必须起诉或上诉。
另外,日本的检察机关被称为“准司法机关”,它属于司法机关、是“司法独立”的主体,但它的“司法独立”止于作为检察机关的独立,不包括各个检察官个人的独立。检察机关内部议事采取允许上下级关系的“半行政机关式”集体决策方式,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起诉活动代表整个检察机关的观点和认识,检察官就有关是否起诉、是否上诉的决定属于整个检察机关的决定,检察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近年为进一步保护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权利,日本进行了一系列法律修改,其中之一是允许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属作为“被害方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坐在检察官旁边,必要时可以向检察官提出意见或建议供参考,征得检察官和法官同意后可以提问,但是“被害方诉讼参加人”不属于独立的诉讼主体,不能自行或强制检方上诉。
本案中被害人母亲要求判处死刑,对检方提出求刑20年表示强烈不满,认为事先没征求自己意见,即使法庭最后判了20年,也会难于接受,会强烈要求上诉,但最终是否上诉取决于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