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找你!浦东232名酒驾人限15日内前往交管部门(来源于新闻晨报)
对于酒驾,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今年3月25日《上海管理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至今,浦东新区有232名酒驾违法人,逾期仍未接受处罚。昨天,浦东交警通过官方微信,公布了这“232名酒驾违法逾期未处理人员名单”,包括身份证(部分遮挡)、驾车类型、车辆号牌、违法日期和违法地,“限在15日内前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晨报记者对浦东交警公布的“232名酒驾违法逾期未处理人员名单”进行梳理后,发现轻便摩托车(简称“轻摩”)车主高达142人,占61.2%;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主为15人,轻便正三轮车主有7人,剩下的多为小型汽车、小客车等。
很多市民很纳闷,开“轻摩”酒驾也要被处罚吗?
根据国家规定,排量36至50CC的为轻便摩托车,大于50CC的为摩托车;而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有驾驶证和行驶证才能上路。
浦东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的吴警官表示,不少市民经常会误将轻便摩托车等同于助动车或电瓶车,以为是非机动车,实际上轻摩也是机动车。
他进一步解释说,如同驾驶小轿车要持C照一样,驾驶轻摩也要持有F照,驾驶摩托车需要持有E照,E照和F照也都要参与交通法规的考试。
根据现行交通管理法律规定,酒驾轻便摩托车,要记12分、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至2000元;醉驾也要入刑。
释疑
酒驾不是当场处理吗?
昨天,有市民看到这个“酒驾违法逾期未处理人员名单”后,有一些疑惑:酒驾不是现场抓住就带走的吗?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分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俗称“酒驾”)和醉酒驾驶机动车(俗称“醉驾”)。如果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即为“酒驾”;如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则为“醉驾”。
吴警官说,此次公布的“232名酒驾违法逾期未处理人员名单”,涉及的都是酒驾违法人,尚未达到醉驾的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他解释说,现场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后,交警会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事人应当在接到上述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调查、处理。
那么,为什么这些酒驾违法人会不去处理呢?吴警官说,根据以往的经验,有些违法人可能确实有事耽搁了,但部分是存有侥幸心理,比如不想缴纳罚款等。
不来接受处理怎么办?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当事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吴警官提醒,实际上,酒驾违法人试图逃避处罚的心理是不可取的:以小轿车驾驶人为例,如酒驾违法未来处理,意味着将无法再驾车上路,否则“在驾驶证扣留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会被处以200元罚款;车辆无人代驾,将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持有F照的轻摩驾驶人,如存在酒驾违法未处理的情况,意味着将来无法考取小轿车的驾驶证(C 照)。
此外,“当事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还可能会进一步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交警提醒
浦东交警告知这232名酒驾违法人,限在15日内前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一、处理地点:
1)杨高中路110号(近金海路)
联系人:庄警官严警官
电话:021-22046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