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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4年前杀人案改判:一家5口无罪 他们曾当庭喊冤(来源于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7-09-12 13:13:17

案发时,缪新华有个美满的家庭,如今,妻离子散。

2017年9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缪新华故意杀人,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包庇再审一案,依法做出撤销原判,宣告缪新华、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无罪的判决。至此,这起导致一家五口蒙冤达14年之久的重大冤案,终获平反昭雪。

▲缪家墙上的鸣冤布告悬挂多年。

2003年4月,福建省柘荣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缪新华、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为犯罪嫌疑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缪新华死刑,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因包庇罪分别获刑三年至八年。

各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做出终审判决,缪新华因故意杀人罪改判死缓刑,其他人维持原判。

十多年来,缪家人一直提出申诉。经过复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7月14日作出了再审决定。7月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宣布择期宣判。

再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缪新华犯故意杀人罪,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犯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依法应予纠正。

▲改判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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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县的杀人碎尸案

“柘荣县这个地方,发生过的命案不多,尤其是这种碎尸案件,可能也是自从建县以来的第一起案件。”当年的办案民警说。那一年,缪新华的案子像一块巨石落入水中,惊动了平静的小城,余波蔓延至今。

2003年4月19日,福基岗村村民到石楼坪山采茶,在山上的一间旧屋内,发现了一包毛毯包着的东西,散发出腐臭的气味,蛆虫和苍蝇遍布四周。村民掀开毛毯,一只人脚掉出来。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通过穿着和手臂上的胎记,辨认出死者是2003年4月6日失踪的女青年杨辉,她被人砍成了七块。尸检报告显示,死亡时,她已经怀有两三个月的身孕,一尸两命。

▲现场方位照片。

杨辉的亲属回忆,4月6日晚上九点多,杨辉拿着钥匙、电话本等东西出门办事,彻夜未归。直到4月7日一早,原定一起去江西南昌做生意的朋友发现杨辉爽约,家人才发现她失踪了。

命案很快传遍了县城。柘荣县的居民至今还记得,几乎每个人都在议论、猜测,有人感叹作案手法凶残惊人,有人猜测杀人原因,更多人诅咒凶手。“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杀一个孕妇!”

缪新华被锁定为“真凶”

询问了杨辉亲属后,办案民警开始将调查目标转向缪新华。

杨辉的表兄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回忆,4月6日中午,杨辉曾和缪新华见过面,双方约定晚上见面。杨辉的母亲也证实听到了这句话。

杨辉的哥哥告诉办案民警,杨辉出门那晚没有拿手提包,这不符合她的生活习惯。因此他判断,妹妹肯定是直接去见熟人了。

笔录显示,杨辉失踪的第二天,他曾找过缪新华打听妹妹的行踪,并谎称已经报案。缪新华很激动,声音生硬地说:“谁叫你报案的,你报什么案!”之后便不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