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立下“12条军规”整肃出租行业 违反者将被吊证(来源于上海发布)
市交通执法总队在虹桥火车站区域对出租汽车扰乱站点营运秩序、拒载、无准营证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仅半个小时,执法人员共查获无出租车准营证驾驶员9名,计价器舞弊出租车1辆。
下面,大家就随小交去执法现场看一看吧~

半小时共查获9辆出租车驾驶员无准营证
今天下午13:30,市交通执法总队共出动20余名执法人员,在虹桥火车站南出发层对出租汽车扰乱站点营运秩序、拒载、无出租车驾驶员准营证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13:45左右,一辆沪FV9***的出租车被执法人员拦下,该车辆驾驶员无法出示出租车准营证。
驾驶员汪某称,“其并没有出租车驾驶员准营证,是该出租车所属公司于3个月前交与他驾驶的,他自己并没有经过相关培训,也没有取得相应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执法人员即刻制作询问笔录,依法开具《调查通知书》,并将继续调查该车辆是否是出租车公司交与他人。
如果查实是出租车公司交与无准营证人员驾驶,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该出租公司处罚5000元,对无出租准营证人员处罚2000元;
如果查实是出租车驾驶员个人将车辆交与无准营证人员驾驶,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吊销该出租车驾驶员准营证,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行业,并且不能报考网约车驾驶员,并对无出租准营证人员处罚2000元。

在半个多小时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检查出租车100余辆,查获无出租车准营证驾驶员9名;
同时,另一路执法人员在虹桥火车站北出发层查获计价器舞弊出租车1辆。
通过前期执法部门的大力整治和企业的宣传教育,在执法现场并未发现有出租车在出发层违规载客,扰乱站点营运秩序的违法行为,体现出良好的整治效果。

小交获悉,市交通执法总队从6月开始,在全市开展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已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7次,查获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行为54起。
执法总队将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行业执法监管,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哪些违法行为将处以吊销出租车准营证、暂停营业?请继续往下看~
重点监管以下8项违法行为
对个人着重查处
拒载、绕道多收费、计价器舞弊、扰乱营运秩序、无出租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出租汽车等5种违法行为。
对企业着重查处
企业对退市出租车未严格执行清标改色标准;
企业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企业违法率超过4%等违法行为。
PS:对出租行业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从严处罚,该吊证的坚决吊证、该暂停营业的坚决暂停营业。
12种违法行为将处以吊销出租车准营证处罚
1、一年内已被处暂停营业,再次发生应处以暂停营业的违法行为的;
2、多收费超过标准200元以上或者超过标准2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