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电信诈骗冻结资金返还规定冻结资金按依法溯源原则返还受害人(来源于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周芬棉 银监会与公安部今日联合发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对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诱骗被害人汇入其控制账户的资金应依法进行冻结,并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按照依法溯源的原则,及时返还,以减少受害人损失。《规定》自2016年9月18日起颁布实施。
《规定》明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
《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被害人的义务。
按《规定》,由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银监会及各地银监局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资金返还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公安部和银监会将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被害人来说,《规定》要求,被害人在发现被骗后要及时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应工作。
公安机关提示群众,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