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聋哑人来沈扒窃犯罪团伙五主犯获刑(组图)(来源于东北新闻网)
2013年聋哑人盗窃团伙头目刘坤被押解到沈阳-资料图片
(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汤洋)贵州失踪的聋哑少年,一年后在沈阳公交车上扒窃被抓。
全国“打拐”督办案件的侦破,牵出沈阳聋哑人公交车扒窃团伙。
昨日,记者了解到,团伙五名骨干成员因盗窃已经分别获刑,这是沈阳判的首个聋哑人公交车扒窃团伙。
贵州聋哑少年相继失踪
一年后在沈阳扒窃被抓
2011年1月4日,贵州省怀仁市三合镇,16岁的聋哑少女小蔡突然失踪了。小蔡母亲去世,父亲不知去向,她一直跟随爷爷生活,在遵义一所聋哑学校上学,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
小蔡的爷爷回忆,小蔡4日早上出去后,再没回去,“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不知道跟谁一起走的,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
1月9日,小蔡的一名同学小铁也失踪,他的父亲称:“他好像是被同学小陈带走的,一直没有消息。”
在那段时间里,小铁的同学小陈等都失踪了,他们年纪相仿,都是聋哑人。
小蔡、小铁等人的家人报警后,当地警方已经立案,但一直都没有他们的消息,他们到底去哪了?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大约一年后,在远离贵州的沈阳,谜底被一一揭开。
2012年1月,反扒民警在218路公交车上,抓获扒窃嫌疑人聋哑人古某、余某。民警发现2009年以来,和余某、古某一起上网、住店的,有来自安徽、贵州等地的聋哑人陈善勇、刘晓兵等多个聋哑人,日常交往比较密切。其中臧某、陈某等人都因为在沈阳公交车上扒窃犯罪被判刑,他们很多人都互相交叉结伙作案。
2012年10月起,警方开始进行布控。袁某、陈某和多名聋哑人租住在大东区和睦南二路一处居民楼,10月20日,租住该处的聋哑人吴绍金在162公交车上扒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陈善勇、刘晓兵则和多名聋哑人租住在大东区凯翔一街一处居民楼,12月中旬,租住在此的小肖、小蔡、小陈、小任和小铁在公交车上扒窃,分别被民警现行抓获。小蔡、小铁和小陈都是贵州失踪的聋哑少年。
全国“打拐”督办案件告破
5名团伙骨干均不认罪
小任、小陈和小蔡落网后,均指认刘坤、陈善勇、刘晓兵和张冬梅是其所在聋哑团伙的头目,把他们从贵州老家拐骗到沈阳,将他们的身份证没收后,进行培训,教会他们在公交车上扒窃,恐吓威逼他们外出到公交车上盗窃,每天将盗窃所得全部上缴,每人只留下几十元零花钱。
2013年3月,公安部“打拐”专项行动办公室向辽宁省公安厅“打拐”专项行动办公室发通知,拐骗操纵聋哑人违法犯罪案已被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第397号督办案件。3月5日,奉节警方在一家宾馆将网上逃犯陈善勇抓获;南京警方在一网吧内将网上逃犯刘晓兵抓获;沈阳警方将董建新抓获。3月6日,沈阳警方将张迪抓获。3月7日,滁州市警方将刘坤抓获。
2013年4月,刘坤等5人涉嫌犯盗窃罪,被批准逮捕,五人的听力为一级,没有听觉语言功能。刘坤、陈善勇是贵州人,刘晓兵是安徽人。董建新、张迪是沈阳人。
2013年10月末,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到法院。今年1月中旬,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坤等5人均表示,没有实施盗窃犯罪行为。
团伙在沈阳作案已核实七起
5名团伙骨干获刑10个月~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刘坤伙同陈善勇、刘晓兵、董建新、张迪和张冬梅等骨干成员组成盗窃团伙。由刘坤组织、领导全体成员;陈善勇负责管理扒手小陈、小任等人,负责管理日常团伙账目,定期向刘坤上交扒窃所得;刘晓兵负责配合陈善勇管理扒手的具体工作;张冬梅负责具体管理扒手小罗、小吴等人,收取扒手钱财,向刘坤上交扒窃所得,向其他聋哑人传授盗窃方法;董建新、张迪负责在沈阳市区内为该团伙成员租房提供住处,掩蔽团伙成员。
该团伙采用诱骗、传授、教唆、胁迫、恐吓等手段先后指使小罗、小吴等多名聋哑人在沈阳市大东区、皇姑区、沈河区等地的公交车上实施扒窃,经过核实的案件数为七起。
在这些盗窃犯罪过程中,刘坤、陈善勇、刘晓兵及张冬梅等骨干成员,通过向其他聋哑人索取盗窃所得牟利,并控制、管理其他聋哑人,董建新、张迪等人通过帮助刘坤为其他聋哑人租赁房屋,熟悉作案地点等手段,从刘坤手中获取好处费。
昨日,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刘坤等五人犯盗窃罪,刘坤获刑二年,并处罚金九千元;刘晓兵获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陈善勇获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董建新获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张迪获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该判决刚刚生效。
团伙骨干成员张冬梅已经被另案处理,扒窃被抓的小罗、小吴、小蔡、小肖、小陈、小任、小铁等聋哑人也被另案处理。
据了解,此次抓获的聋哑人公交车盗窃团伙,是沈阳判的首个聋哑人公交车扒窃团伙。
底层扒手
手机、身份证上交
晚上会被锁上大门
2011年1月4日,小蔡在家附近玩,之前认识的一名女聋哑人说要带她出去玩,请她吃饭给她买衣服,她就跟着走了。
小蔡去了重庆,“住在洗浴中心,想回家,但不让走,把手机拿走了,不让和家人联系。”
随后,在出租屋里,女聋哑人让小蔡学习如何扒窃,“关在屋里不让出去,不学就打,学完就带我去公交车偷东西,说公交车上人多,容易偷!”
之后,女聋哑人又带小蔡去了成都,在那里小蔡见到了同学小陈。2011年4月,小蔡在公交车上扒窃时被抓,判了一年三个月,“报的假名,年龄住址都是假的,都是女聋哑人以前教的,说报真名的话,就把我手砍掉!”小蔡服刑期间,有聋哑人去给她存过钱。
小蔡出狱后,被女聋哑人接到西安,和其他聋哑人住在一起,“手机、身份证都要上交,还不让上网,晚上睡觉会把大门锁上,一靠近门就会被抓回去打,右眼睛被打得只能看清一点东西,左胳膊也被刀划过,留了个疤。”
2012年11月,她又被带到了沈阳,和另外几个聋哑人住在一起,负责管理他们的是陈善勇和刘晓兵,不仅教他们怎么扒窃,还带他们去熟悉公交车线路。陈善勇给小蔡等人定了规矩,每天早上两个人一起出去,晚上回来时间不固定,只偷钱和钱包,别的东西不偷,除了休息日每人每天要上交1000元钱。
与此同时,还有严苛的奖惩措施。每天晚上回去之后,都要在住的地方开会,大家把偷来的钱上交给陈善勇或者刘晓兵,连续5天都上交1000元以上的,可以休息一天。上交数额不满1000元的,则要受到相应惩罚。
“小陈技术好,能交两三千,我技术不好,每天交三五百,每次都挨打。”小蔡说,“大伙几天就交一万多,一厚沓,都是一百元的!”
小蔡回忆,陈善勇每天会给他们20元零花钱,也会有人给他们买衣服。
刘晓兵供述,陈善勇会把近期底下人偷